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5: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储备肉收储计划,本公司分别中标2012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并于2012年5月30日签订完所有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储备")会员单位,同时具备冻猪肉生产和收储能力,根据华商储备 "华储综字[2012]81号'关于2012年第一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华储综字[2012]85号 '关于2012年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分别中标第一批中央储备冻猪肉3,500吨(其中:内部中标900吨)和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1,200吨(其中:内部中标600吨);同时,作为收储单位中标第一批代储储备冻猪肉1,200吨,第二批代储储备冻猪肉1,200吨。(本公告所述"内部中标"是指:公司作为收储单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竞标单位中标了本公司收储标的)
以上中标纯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即:
1、本次本公司中标两批中央储备肉共计3,200(不含内部中标1,500吨)吨,标的价值合计为8,004.30万元(不含内部中标标的价值1,131.00万元),本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收储单位,由收储单位在两日内结清货款,完成交易(根据华商储备相关规定,中标后即与华商储备和收储单位签订三方"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
2、本次公司中标代储冻猪肉共计900吨(不含内部中标1,500吨),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储并经华商储备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其中内部交储1,500吨,根据华商储备相关规定中标后即与华商储备和交储单位签订三方"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
从2012年起,入储的中央储备冻猪肉,在储存期结束前将以竞卖方式安排出库,投放市场;中央财政对储备肉出入库价差亏损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拨付方式,出库后及时把财政部拨付的价差亏损和相关费用补贴资金转拨到承储单位。从储备冻猪肉实际出库之日至承储单位收到价差亏损补贴资金,期间如产生价差亏损占贷利息,中央财政不予承担,由公司自行负担。
中央储备冻猪肉储备资金由公司自行解决,其资金占用费根据入储成本、占用时间并按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基准利率计算。期间的冷藏保管费按2.4元/吨.日执行。
二、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中标的3,200吨(不含内部中标1,500吨)中央储备肉交易,将会影响本公司本年度增加净利润1,088.00万元(不含内部收储交易收益),对已于2012年度一季报预告的2012年1-6月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我们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预告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