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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5: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长安")及其全资境外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汇富通")通知:截至2012年5月29日,中国长安的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合计增持本公司82,849,911股股份(以下称"本次股份增持"),现将上述股份增持公告如下:

  1.增持人: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安在香港设立之全资境外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中国长安通过中汇富通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中国长安计划通过中汇富通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3.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2年3月26日起,中国长安通过中汇富通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2012年5月29日,中汇富通累积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同日,中汇富通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78%。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5月29日期间,中国长安通过中汇富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共计82,849,911股,增持比例为1.78%。

  本次增持前,中国长安持有本公司2,094,817,48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4.93%, 中汇富通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中国长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汇富通合计持有本公司2,177,667,39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6.70%。中国长安及中汇富通承诺在增持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4.截至2012年5月29日,中汇富通合计增持本公司B股股份共计82,849,91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78%,中国长安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5.中国长安及中汇富通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6.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增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网),认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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