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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05: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2-03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4日发出,2012年5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2-03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2年5月30日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高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君先生的简历:

  高君,男,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审计学院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3月至2005年12月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科副科长;2006年至2009年8月在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9年9月至今在公司任财务总监。

  高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6933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高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高君先生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高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君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联系电话:0512-66316043

  传真:0512-66596419

  电子邮箱:zhengquan@anjiesz.com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2-04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丁方")于201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1743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833.36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5,166.64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1月21日到位,并进行了专户存放。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W[2011]B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8,304.80万元,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公司超募资金为36,861.84万元。

  2012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苏州福宝光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在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苏州太湖科技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8日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苏州福宝光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我公司已完成该全资子公司苏州福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宝光电"或"甲方")的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14日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福宝光电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于2012年5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324210182600109486,截止2012年5月24日,专户余额为15,000.00万元(本金)。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开发建设、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13,0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2年5月24日,其中:期限3个月的 5,000.00万元、期限6个月的8,000.00 万元。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丁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丁方投入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丁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丁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肖江波、成井滨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3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丁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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