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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编号:2012-022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05.0779万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0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2 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向2011年股东大会做了《独立董事2011年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印娟、罗煜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编号:2012-023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翔宇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将所持公司250万股股权(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借款担保。本次质押的股权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15%,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同日,控股股东高达明先生将所持公司150万股股权(高管锁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借款担保。本次质押的股权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9%,占公司总股本的0.93%。以上两笔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5月3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本次质押后,金翔宇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3,7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29%,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申请质押。而高达明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4,34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7.08%)申请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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