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编号:2012-018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年5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1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编号:2012-019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5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
该项担保业务的开展,将为公司优质客户提供资金,以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同意201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编号:2012-020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整(已包含买方信贷授信额度5000万元整);
公司2012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4,000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书,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本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编号:2012-021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
并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买方信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客户以所购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买方信贷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 ,即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保荐核查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王本善
注册资本:14,400万元(2011年度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工商变更进行中)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在公司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内,公司客户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称"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借款期间在二到三年之间;公司和客户共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以所购设备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公司逐步开发并销售中大型、重型数控机床,这类设备价值高、售价高。通过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大型设备的市场开拓和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行能力,但也存在资金担保的风险。因此,公司在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中,要求客户需支付所购设备的30%及以上的设备款项,仅设备款余额由借款人申请银行融资;借款人以其个人资产向贷款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客户和公司共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同时客户以所购设备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同意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并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该项担保业务的开展,将为公司优质客户提供资金,以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将有效地促进和巩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同意201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保荐机构就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日发数码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六、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2012年5月29日,公司因申请买方信贷授信产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354.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5,501.11万元的1.7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