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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3: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6月1日10:30

  (二)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彬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02,948,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2,948,1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闫小川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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