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3: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于2011年4月29日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0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详见2011年5月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5月31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同日,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分别将其所持公司500万股股权(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3.12%)共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用于质押贷款,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次质押后,金翔宇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3,7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29%,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申请质押。而高达明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4,34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57%,占公司总股本的27.08%)申请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