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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祝义材关于要约收购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收购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5日,收购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对本次要约收购表示无异议的文件(证监许可[2012]538号)。2012年4月27日,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按《要约收购报告书》向南京中商全体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按每股27.00元的价格收购1,392万股南京中商股票,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70%,要约期限为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6月1日。

  目前部分要约收购南京中商股票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 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实施前,祝义材先生直接持有南京中商 17.94%股权,通过地华实业间接控制南京中商29.49%股权,合计控制南京中商 47.43%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旨在提高收购人在南京中商的持股比例,增强收购人对

  南京中商的控制权,不以终止南京中商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

  2、 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对象为祝义材以外的其他南京中商股东所持有的股份。

  3、 要约收购价格:27.00元/股。

  4、 要约收购股份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 要约收购期限: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6月1日

  6、 要约收购编码:706020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1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2年5月3日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南京中商董事会于201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祝义材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

  3、收购人于2012年5月12日、2012年5月22日和2012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分别三次公告了收购人要约收购南京中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 、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2年6月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统计,预受要约股份为13,932,210股,撤回预受要约股份为 6,200股,南京中商股东有24人,其持有的13,926,01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

  四、关于本次预受要约股数超过预定收购数量的处理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本次部分要约中最终预受要约股数超过收购人收购数13,920,000股的情形,收购人拟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

  =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 ÷ 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3,920,000 ÷ 13,926,010)

  =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0.999568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具体方案为:因要约收购比例形成的零碎股份(即不足1股的零碎股)按小数位数量从大到小排序,小数位数量相同的随机排序,小数位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小数位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股。

  特此公告。

  收购人:祝义材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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