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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3.6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00,0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2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2

  07*****025

  龚虹嘉

  3

  08*****107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4

  08*****01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08*****745

  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6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1,440,725

  73.14%

  731,440,725

  1,462,881,450

  73.1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436,050,000

  43.61%

  436,050,000

  872,100,000

  43.61%

  3、其他内资持股

  115,726,875

  11.57%

  115,726,875

  231,453,750

  11.5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15,726,875

  11.57%

  115,726,875

  231,453,750

  11.57%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179,662,500

  17.97%

  179,662,500

  359,325,000

  17.9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179,662,500

  17.97%

  179,662,500

  359,325,000

  17.97%

  5、高管股份

  179,663,850

  17.97%

  179,663,850

  359,327,700

  17.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8,559,275

  26.86%

  268,559,275

  537,118,550

  26.86%

  1、人民币普通股

  268,559,275

  26.86%

  268,559,275

  537,118,550

  26.8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0

  100%

  1,000,000,000

  2,00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2,00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净收益0.7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1号楼6楼

  咨询联系人:刘翔

  咨询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电话:0571-89986895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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