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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600203股票简称:ST福日编号:临2011—01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2年6月5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刘兆才先生、黄志刚先生、郑新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卞志航先生、温春旺先生、陈富贵先生、陈信仁先生、郑雳先生、杨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原第十三条、原第一百五十五条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的议案》。2012年4月份本公司收购了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图公司”)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因此在审议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时未包含蓝图公司。现蓝图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拟提请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截止2012年6月5日,本公司为蓝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本公司担保余额为17,69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690万元人民币。因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地点: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九位董事;

  8.1、选举卞志航先生为公司董事;

  8.2、选举温春旺先生为公司董事;

  8.3、选举陈富贵先生为公司董事;

  8.4、选举陈信仁先生为公司董事;

  8.5、选举郑雳先生为公司董事;

  8.6、选举杨方女士为公司董事;

  8.7、选举刘兆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8、选举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9、选举郑新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三位股东代表监事;

  9.1、选举李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9.2、选举林伟杰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9.3、选举连占记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加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听取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1)-(7)项、第(13)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8)-(12)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①截止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登记地点: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联系方法:

  ①联系电话:0591-83315984、83318998

  ②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③邮政编码:350005

  ④联系人:许政声、吴智飞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附件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5、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7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兆才,男,汉族, 1942年6月出生,山东海阳人,中共党员。1963年7月毕业于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通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教员,四机部十九研究所、电子工业部第五十四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电子工业部第三十六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所长,福建省电子工业厅厅长,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福建省科技厅巡视员,2002年6月退休。历任福建省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第二届),华翔微电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新大陆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志刚,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江西余干人,中共党员。1988年1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6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财金系教授,福州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福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现任福州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财务管理与金融创新博士生导师,兼任中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新芝,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福建古田人,中共党员。1988年7月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历;律师。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建瓯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建瓯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公务员,福建省司法厅律管处主任科员,福建侨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兼任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会长。现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福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庭仲裁员,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简介

  卞志航,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1998年1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部长,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信诚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春旺,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福建浦城人,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福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投资规划部部长,福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陈富贵,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福建惠安人,中共党员。1990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会计系投资经济专业(本科);2002年12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MBA),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日立(福建)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审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信仁,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福建长乐人,中共党员,1988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2000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拖拉机厂车间主任、总调度、办公室副主任,福建机器厂厂办主任、福机附属厂厂长、轻机分厂厂长、书记,福机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福建东方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主办、副部长(其间作为省政府第二批援疆干部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郑雳,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1996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本科);2000年12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MBA),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营运部主办、改革办主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办主任、本公司董事、福建闽东本田发电机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和格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州信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方,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福建周宁人,199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富闽经济发展总公司外派总经理助理,福州市展旺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康奥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办。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

  附件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置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授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议案

  表决意见

  备注(填写表决票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九位董事;

  ―――

  8.1

  卞志航先生(董事)

  8.2

  温春旺先生(董事)

  8.3

  陈富贵先生(董事)

  8.4

  陈信仁先生(董事)

  8.5

  郑雳先生(董事)

  8.6

  杨方女士(董事)

  8.7

  刘兆才先生(独立董事)

  8.8

  黄志刚先生(独立董事)

  8.9

  郑新芝先生(独立董事)

  9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三位股东代表监事

  ―――

  9.1

  李震先生(股东代表监事)

  9.2

  林伟杰先生(股东代表监事)

  9.3

  连占记先生(股东代表监事)

  10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

  12

  《关于增加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

  1、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并在对应的栏目中打“√”,涂改视为“弃权”。(说明:如委托人未对议案投票作任何指示,则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第8.1-8.9项,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请每位股东均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9倍为累积基数,并根据每位股东意愿分配股份到每一位董事候选人栏内,并在“同意”意见的对应栏目中打“√”;

  3、第9.1-9.3项,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请每位股东均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总数×3倍为累积基数,并根据每位股东意愿分配股份到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栏内,并在“同意”意见的对应栏目中打“√”。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2年6月2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时间:

  (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兆才先生、黄志刚先生、郑新芝先生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七)最近三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节严重的;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黄志刚先生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附件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兆才、黄志刚、郑新芝,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七)最近三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节严重的;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黄志刚)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细则》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兆才、黄志刚、郑新芝

  2012年6月5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软件及系统集成、微电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照明灯具,光电材料、器件及其应用(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光电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和服务;光电照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对外贸易;光学玻璃及玻璃纤维、工程塑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加工、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电工设备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建材、化工、矿产品(不含煤炭)、百货、饲料的销售(不含添加剂);氢气、氧气(仅限气体经营中心)生产。

  修订为:

  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软件及系统集成、微电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照明灯具,光电材料、器件及其应用(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光电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和服务;光电照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对外贸易;光学玻璃及玻璃纤维、工程塑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加工、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电工设备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建材、化工、矿产品(不含煤炭)、百货、饲料的销售(不含添加剂);氢气、氧气(仅限气体经营中心)生产;节能项目投资、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

  二、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利润分配可通过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订为: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般以年度现金分红为主,也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公司经营环境或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分配股利。

  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进行讨论,在充分考虑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年度盈利而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时,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3股票简称:ST福日编号:临2012—01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6月5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提名的李震先生、林伟杰先生、连占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另外,经公司工会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由赖明东先生、李万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7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震,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福建长乐人,中共党员。1984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财经学校财会专业,2004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电子工业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闽东电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林伟杰,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福建闽清人,2000年7月毕业于集美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专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办、主办。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连占记,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福建大田县人,中共党员。2000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律师。2000年8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福建创业律师事务所,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法务主办,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203股票简称:ST福日编号:临2012—01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赖明东先生主持。应到职工代表28人,实到24人,符合有关规定。

  因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必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等额投票方式选举赖明东先生、李万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6月7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赖明东,男,1952年12月出生,福建霞浦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毕业于工程兵指挥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省军区独立团三营副营长,福建省军区独立营营长,福建省机械厅供销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基建办主任,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福州市第12届人大代表。现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万平,男,1966年1月出生,福建平潭人,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福建省电子工业学校,2004年毕业于福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经理、资产运营部副经理。现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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