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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关于未投资参与江西大湖塘钨矿事宜的澄清公告(详见本公司2012年6月7日公告《澄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15)披露后,部分投资者向本公司反映了一些他们关心的问题,经核实,本公司现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本公司为何未参与江西大湖塘钨矿开发事宜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钨冶炼企业,本公司对钨精矿的需求较大,本公司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钨资源,以进一步提高原料保障能力。2009年年底,本公司曾经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通”)有过接触并探讨是否可以参与投资江西大湖塘钨矿,经初步了解,当时江西大湖塘钨矿已探明钨资源储量较小、钨矿品位较低、潜在钨资源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风险较大且存在诸多不确定事项,按照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由本公司投资江西大湖塘钨矿明显不合适。

  本公司兄弟公司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主要从事钨资源的风险投资,从风险投资角度出发投资参与了大湖塘钨矿开发。

  厦门三虹作为本公司的兄弟公司,在钨资源的风险投资上取得成效,也将有利于支持本公司的原料供应。

  2、关于本公司与江西巨通的关系

  2010年2月,厦门三虹参股江西巨通后,推荐本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厦门三虹董事长)刘同高先生、副总裁许火耀先生担任江西巨通董事,因此,江西巨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企业。关于本公司与江西巨通的关系,本公司在2011年8月12日《关于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28)中已进行了详细披露。

  2012年4月,为更好地组织推动大湖塘钨矿开发,江西巨通董事会选举刘同高先生为江西巨通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刘同高先生同时兼任厦门三虹、江西巨通董事长并未违反上市高管人员任职管理规定,且其推动厦门三虹、江西巨通的发展,也将有助于为本公司提供更多的原料供应渠道。

  本公司、厦门三虹及江西巨通发挥各自优势,在九江地区共同发展钨产业,协同发展,因而需要经常共同向政府汇报各自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等事宜。由于刘同高先生目前身兼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其代表身份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本公司将协调厦门三虹、江西巨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明确表述。

  3、关于本公司在九江地区钨矿投资事宜

  2011年年4月30日,本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厦门三虹与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硬质合金项目合作协议书》(具体详见本公司2011年5月4日公告《关于与九江市政府、修水县政府等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7)。本公司和厦门三虹拟投入20亿元以上进行钨资源的勘探和矿山开发,其中厦门三虹参股管理的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7亿元,进行大湖塘钨矿南北两个矿区的开采;厦门三虹控股的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进行矿山建设;九江市政府支持厦门钨业和厦门三虹在九江市所辖区县矿权与矿权之间的空白区依法取得探矿权和探矿工作。

  上述本公司拟在九江地区进行钨资源的勘探和矿山开发仅是初步投资意向(公告中已明确表述),协议签订后,本公司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钨资源投资项目。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满足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意向钨资源投资项目风险必须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今日,本公司在九江地区未有合适钨资源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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