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1.0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0.09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4日
●除息日:2012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0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2年4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于201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2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现总股本3,487,458,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税前派发现金红利1.0元,现金红利按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本次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4,874.59万元。
4、扣税情况
(1)对于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2)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如:①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②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年度分红派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原件;③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公司按相关规定要求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相关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按时向本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4日。
2、除息日为2012年6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6月20日。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2、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83790455
传真:027-8379075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
邮政编码:430033
八、备查文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