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4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19号文批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根据股票与债券市场的波动趋势灵活配置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比例,在系统研究基础上判断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未来趋势,有可能发生判断失误的风险等。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5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1年5月24日起生效。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八楼GH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至2012年5月24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只封闭式基金、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多只专户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二办副主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香港黄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正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党组书记。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长棣先生,董事,学士。曾任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厅研究室副主任,安徽省轻工业厅生产技术处、企业管理处处长、副厅长,安徽省巢湖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陈淑珊女士,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ING霸菱证券公司、花旗银行、摩根士丹利。现任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私人银行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兼主管。
张在荣先生,董事,学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美洲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香港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有关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属下公司管制研究小组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香港城市大学讲座教授。现任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伙伴倡自强》小区协作计划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200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产业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政府特邀咨询员,全国马经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陈华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技大学信息管理与决策研究室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执行院长、管理学院商务智能实验室主任。
2、监事会成员
陈锦光先生,监事会主席,学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任职于美国银行直投伙伴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部门,历任野村证券高科技产业研究分析师、野村证券上海办事处及证券研究部门负责人、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以及投资亚洲和中国国内市场的投资经理人。现任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团队总监。
沈和付先生,监事,法学学士。曾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助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叶斌先生,监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大学管理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钱进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节能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董事、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利宁女士,监事,学士。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会计,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总监、财务会计部总监。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同上。
朱剑彪先生,金融学博士。曾任广东商学院投资金融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广州证券有限公司宏观与策略研究员、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基金部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董事会秘书、研究总监、投研副总监兼研究总监和督察长。2007年4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学位。从1992年9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年8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部副经理、经理。2004年10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1978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自2011年5月24日起任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12月6日起兼任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朱剑彪先生,金融学博士,常务副总经理,同上。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投资管理部总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侯继雄先生,清华大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策略部经理。2007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达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7年8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硕士,固定收益部总监,同上。
刘斌先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工学博士。2006年5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期间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高级金融工程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监,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1912 年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 年至1949 年,中国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1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2010年度,中国银行被Global 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10年度中国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10 年度房地产业“中国最佳商业银行”,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最佳私人银行奖,被The 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 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亚洲最佳全球化服务银行、最佳企业公民、年度中资优秀私人银行品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2010年末中国银行在中国内地托管的资产突破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2年3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招商深证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华安深证300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QDII)、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信诚全球商品主题(QDII)、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等147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相关服务及担保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吴雪妮
电话:010-66594851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何奕
电话:010-67596093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林芳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851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6206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静筠
电话:020-38321739
传真: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9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000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4)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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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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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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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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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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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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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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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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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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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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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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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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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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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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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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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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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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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0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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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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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3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3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楼斯佳
联系电话:021-50122107
客户咨询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3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客户咨询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7)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 19 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3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7-49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赖君伟
电话:0755-23902400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3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 王敏
电话:0871-3577011
客户服务热线: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中心八楼GH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戴君棉
(三)担保人
名称: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钱正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0551-5227521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六、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八、保本
(一)保本
本基金对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净额提供本金保证。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到当期保本周期到期的,如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投资净额,则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的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净额。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净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二)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并持有当期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
3、对持有当期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其投资净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时都适用保本条款:
(1)在保本周期到期赎回限定期限内赎回基金份额;
(2)在到期赎回限定期内从本基金转换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
(4)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三)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净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的上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时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但在当期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少;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6、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担保人不同意担保的情形;
7、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导致担保人无法履行保证义务。
九、担保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与担保人签署《保证合同》。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正
注册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
邮政编码: 230031
成立日期: 2005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28.66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 0551-5227521
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项目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
担保人简介: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5日成立,是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专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28.66亿元。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5.7亿元,净资产35.5亿元,累计实现净利5.94亿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外直接担保在保余额147.22亿元,其中: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期末保本份额:1816848957.71份。
(二)《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
担保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与担保人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全文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附件。《保证合同》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是指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
根据甲方的申请和项目实际情况,乙方授予甲方人民币51亿元的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内,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负债务将由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的保证责任以本合同为准。
(2)保证的范围
保证范围为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净额的差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在保证范围之内。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1亿元。
(3)保证期间
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4)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受益人
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6)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净额;
2)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乙方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 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保本基金投资亏损或导致担保人无法履行保证义务。
(7)到期偿付制度安排
1)到期保本偿付准备及代偿准备
①保本偿付准备:
a.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中的到期赎回制度安排基金资产的变现操作,准备资金应对持有人的赎回:
b.甲方应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30个日历日当日预测本基金是否可能发生到期保本偿付,并向乙方书面报送《保本到期前报送信息》。甲方应自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30个日历日起每周做出预测并应于每周周末之前向乙方书面报送《保本到期前报送信息》。《保本到期前报送信息》的内容应包括基金资产累计净值、预计到期偿付金额、甲方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可调度的自有资金总额等数据。
c.甲方应不迟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前6个月在托管银行开设独立帐户,与乙方共管。从保本周期到期日前30个日历日开始,其中任一工作日,保本基金按保证本金要求测算后,若出现不足保证本金的差额,甲方应在次工作日向上述共管账户划转相应金额的风险准备金,以补平上述差额。
②代偿准备
a.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30个日历日当日,如甲方预测保本周期的到期日甲方可能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承担保本责任,且乙方可能依据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的,则甲方应在首份及其后的《保本到期前报送信息》中同时向乙方书面通知经预测的需要乙方代偿的金额,提示乙方准备资金;
b.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全额履行保本义务,则甲方应将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资产累计净值、经计算得出的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金额、已自行偿付的金额以及需乙方代偿的金额向乙方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2)偿付顺序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根据《基金合同》甲方需承担保本责任,且根据本合同乙方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保本差额部分按照下列顺序偿付:
①基金合同第6.1.1(3)(即上文“①保本偿付准备”的c项)约定的共管帐户内的风险准备金;
②甲方的自有资金;
③乙方资金。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及相关数据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而不得对甲方调度自有资金的情况及方式提出异议,乙方对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证责任即视为履行完毕, 代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甲方负责。
(3)基金份额持有人追偿的权利及其程序、方式
在担保人逾期未能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证期间内有权委托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乙方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中的约定。
(三)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担保人为本基金提供保证收取的担保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担保费用的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协商确定,并以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承担。
担保费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基金当期保本周期到期转下一保本周期的过渡期内,即申购限定期,基金管理人不支付担保费。
每日担保费=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1/当年日历天数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担保费可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担保的性质和担保范围
本基金保本担保的范围为:
在保本周期到期时,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当期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当期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投资净额时的差额部分。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是指在本基金的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而言是指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时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持有人。
担保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最高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担保方式及担保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五)影响担保人担保能力情形的处理
保本周期内,担保人出现足以影响其履行《保证合同》项下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持续监督、及时提取风险准备金、当确定担保人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或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更换担保人等。基金管理人还应在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上述情形。确定担保人已丧失保证能力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如下事项进行表决:
1、更换担保人;
2、变更基金类别;
3、《基金合同》终止;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担保人的更换
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因担保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除外。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的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人责任。某一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更换后的担保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不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合同项下享有的保本条款,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且担保人的更换必须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程序:
1、提名
新任担保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基金管理人提名的新任担保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具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担任基金担保人的资质和条件;(2)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任担保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含1/2)表决通过。
3、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新任担保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后方可执行。
4、签订《保证合同》
更换担保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与新任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
5、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更换担保人的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任担保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6、交接
原担保人职责终止的,原担保人应妥善保管保本周期内保证业务资料,及时向基金管理人和新任担保人办理保证业务资料的交接手续,基金管理人和新任担保人应及时接收。
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任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七)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除本节第(六)款所指的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的情况以及本节第(二)款第1项《保证合同》主要内容的“除外责任”所列明的免责情形外,不得免除担保责任。
保本周期届满时,担保人同意继续为本基金提供担保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者风险买断担保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担保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
(八)担保责任的履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作为其代理人代为行使向担保人索偿的权利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担保人发送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通知及代收相关款项等)。如果符合第九节第(二)款“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投资净额的,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或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需担保人代偿的金额)。担保人将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担保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直接就差额部分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将代偿金额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代偿款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当期保本周期内或保本周到期自动转为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的投资适用如下约定:
(一)投资目标
依据本基金的保证合同,本基金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在本基金保本周期结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收益增长。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包括一级、二级市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30%;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严格有效的风险控制是实现稳健收益的前提。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突出强调配置的科学性与纪律性,通过严格金融工程手段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实现投资期中的稳定收益,并通过有效地资产配置和保本投资策略以保障基金资产本金的安全。
1、资产配置及保本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是实现稳健保本投资目标的基础。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本基金投资的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和现金资产。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票(包括一级、二级市场股票)资产。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在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间的配置比例。因此,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是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资产配置,该层次以资产管理优化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为依据;另一层是对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策略。
(2)保本技术及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的保本投资策略,即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现金净流入来冲抵风险资产组合潜在的最大亏损,并通过投资股票等风险资产来获得资本利得。
采用核心CPPI策略的目标是控制风险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确保本基金组合价值线的增长,从而实现稳健的收益目标。当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风险类资产上涨的过程中,分享风险资产上涨的收益,带动组合价值线的增长;当风险类资产下跌的过程中,控制风险,快速止损,保持前期收益成果。
本基金所采用的核心CPPI策略是应用CPPI基础上通过变动投资安全垫、主动投资策略中情景预测等先进的技术,创新性为本基金组合设计了独特的改进型组合保险策略。
改进后的组合保险策略的基本公式为:
RAt=k×m×(ANt-Ft)
其中:RAt是在t期组合可以投资于风险资产的最大投资金额;ANt为t期期初的组合资产净值;Ft是t期期初的防守垫金额;k是情景调整系数(调整范围为0-1),与当期市场状况有关系;m是动态风险配置系数既放大倍数,与组合资产在当期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有关系。
在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上,本基金通过对远期利率、市场价格及趋势等参数的预测,计算风险资产组合中不同类属资产可能发生的最大亏损,据此得到不同类属资产的可放大倍数。根据风险资产投资的盈亏状况,动态调整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权重。
依照CPPI投资策略主要有三点关键点:
①安全资产的确定
在CPPI中,安全资产在保本周期末需要有确定的现金流。在实际投资中,有确定现金流的安全资产最好是选用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高信用等级的零息票据,如零息国债。对于认购期以后投资者追加的申购资金,将投入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剩余期限相匹配的三年期债券。
②放大倍数的确定
在CPPI中,安全垫是风险资产可承受的最高损失限额,因此风险资产变现时所能承担损失的比例上限是放大倍数的倒数。在本基金的投资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着重考察保本周期内的市场中长期走势,根据市场的中长期态势,适度调整安全垫中长期的放大倍数。在市场处于弱市时,辅以提高安全垫以控制基金风险,确保基金保本目标的实现。
③安全垫放大倍数的维持
根据CPPI策略,只有当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恒定,才能保证在安全垫减少至零时,风险资产的数量也能按需要同时减少至零,以保证基金的本金安全。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中,为维持风险资产与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基金管理人对风险资产与安全资产的比例进行定期调整而不是随时调整,同时管理人还将根据这种调整可能造成的交易费用与冲击成本,设立调整阀值,根据调整阀值来确定调整的最佳时点,以降低交易费用。
在市场可能发生剧烈变化时,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安全垫的中长期放大倍数进行调整,调整的时间间隔将比日常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比例调整的时间间隔长,这样一方面保证基金能够有充足的时间间隔实现“恒定比例”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另一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又能根据对市场中长期态势的判断来决定是否该减小或增大放大倍数。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构造股票组合时,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通过组合管理有效规避个股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行业精选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及相应比例,通过个股选择,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股票选择标准 :
1)建立以行业基本面、上市公司基本面、行业二级市场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师建议等因素为基础的多因素行业综合评估模型,对各行业的超额收益潜力进行打分和排序,初步确定当期拟进行投资的优势行业;
2) 建立成长企业甄别模型,选出优势行业中具有可持续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3) 建立成长企业相对定价模型,对潜力公司进行相对价值评估,根据相对价值排序确定股票投资组合的初选方案;
4) 对初选股票组合中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市场表现进行细致分析,结合上市公司调研等手段确定最终的股票组合。
此外,本基金谨慎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发和增发,以获得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润。
4、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投资于剩余期限与避险周期基本匹配的债券,规避利率、收益率曲线、再投资等各种风险,控制企业债信用风险,并注重利用市场时机、无风险套利、利率预测以及低估值等策略,获取债券投资收益。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通过全面研究宏观经济运行,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
(2)类属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分析企业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对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4)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5、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国际普遍使用的二叉树模型计算可转债所含期权的价值,结合该可转债的债券价值对可转债进行相对价值评估,根据本溢价率排序和行业资金配置情况确定最终的可转债投资组合。
(五)有关保本技术及投资管理的测算举例
首先,按照组合保险策略,在战略性债券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计算初始防守垫(价值线)的底线。其次,在股票配置策略指导下,在模拟组合VaR测算的基础上,运用组合保险策略计算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
CPPI组合保险技术策略的模型如下:
RAt=k×m×(ANt-Ft)。其中m×(ANt-Ft) 由金融工程小组根据组合情况自动计算给出,而最终风险资产投资额度RAt则由投决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情景调整系数k形成风险授权额度,其中k在(0-1)的范围内可调。
根据上述策略进行简单计算举例如下:
假如保本基金的初始总资产为An=50亿元,安全性资产比例Sa(债券),假设未来安全资产(债券)年收益率为r=3%,则三年的总收益率为3×r=9%;
根据Var测算,风险性资产比例Ra(股票)的最大可能性损失为50%,则其放大系数m=1/0.5=2;如将安全性资产的未来收益部分投入的风险性资产中来,则风险性资产的可投的比例为Ra=Sa×9%×2=Sa×18%;由于Sa+Ra=1,Sa+ Sa×18%=1,则安全性资产比例为Sa=1/(1+18%)=84.7%,风险资产的比例为Ra=1-Sa=15.3%。
安全垫Ft=An×(1-Ra×50%)=50×92.5%=46.18亿。因此,当k值为1时,我们初试的资产配置为:
风险性资产(股票)RA=k×m×(Ant-Ft)=1×2×(50-46.18)=7.65亿元;
安全性资产(债券)SA=50-RA=42.35亿元;
从上述举例测算中,我们初始投资为42.35亿债券资产,7.65亿股票资产,另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投资委员会的建议可用K值(0-1)对风险性资产进行调整以更加安全保护本金的安全。
(六)业绩比较基准
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产品,保本周期为3年。以基金合同成立日所在年度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税后收益率为计算基准。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受保本担保。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下转B0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