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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6月9日上午11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7名董事现场投票表决,2名董事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林秀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2、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3、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98.76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58.388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7月21日);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7月30日);农副产品(粮食、棉花除外)的收购;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凡涉及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7月21日);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7月30日);农副产品(粮食、棉花除外)的收购;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凡涉及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198.76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458.388万股,均为普通股。

  3、拟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

  4、当年拟以股票方式进行分红。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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