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0:5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编号:临2012-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 2012年6月12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通讯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建行签署<解决代客债务调期交易垫款协议>的议案》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刊载的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2-1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决代客债务调期
交易垫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签订代客债务调期交易协议,委托建行开展与公司1750mm 热轧项目贷款本金对应的利率调期交易。该交易起始日为2008年2月7日,到期日为2011年6月20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至该交易到期时,公司累计利息损失为人民币9,907.21万元,已计入历年损益(详见本公司“临2009-2”公告及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
鉴于建行前期代公司垫付利息人民币9,474.39万元,2012年6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建行签署《关于解决代客债务调期交易垫款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处理垫款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建行同意给予公司减免交易垫款金额4,737万元(下称“减免金额”),对该金额建行不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追索;
第二条 对于减免金额以外的4,737.39万元交易垫款,建行接受并认可公司在2012年2月15日前已完成支付2,300万元。其余部分款项公司同意在2012年12月31日前清偿完毕。
二、履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可获得协议约定的减免金额,将增加本年利润4,737万元,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能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减免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解决代客债务调期交易垫款的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