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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0:5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2-02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6月11日在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林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林钢先生简历附后。关于补选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宜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如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条款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详见公司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林钢教授简历

  林钢,男,汉族,1953年6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71年至1984年,任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任主管会计;1986年至今,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处长、产业管理处处长、人大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钢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具备会计学教授专业资质。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2-02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4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2-02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决定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9:30,会期半天

  4.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5层第四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2012年6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2年6月27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李志坚、史卫华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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