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5:20 来源: 证券时报网![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否。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14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30元(税前)。
扣税后派发金额:1、持有公司A股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17元,对于其他A股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持有公司B股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发放2011年度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17元;
3、持有公司B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 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规定,在发放2011年度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17元。持有B股的股东,公司均按税后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
根据规定,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人民币0.8078元)折合港币兑付。
三、分红派息日期
1、A股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8日,除息日:2012年6月19日;
2、B股最后交易日:2012年6月18日,B股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1日,除息日:2012年6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2年6月21日(最后交易日2012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息于2012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2.B股股息于201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B股股东在2012年6月21日办理了"一致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如果公司B股股东中存在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最晚于2012年7月18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2、公司本次分配对B股个人股东实施代扣代缴所得税,若有个人股东发现自己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请最晚于2012年7月18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邮编:518029)
联系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号码:0755-25875147
八、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