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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做公益 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4 12:33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4日讯

  最近,崔永元微博(http://weibo.com)怒斥湖南省教育厅事件引起舆论风波。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事件的大体经过如下:“崔永元公益基金”要在湖南省13个县市开展一期乡村教师培训,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出一个文件或者通知,把选拔教师的事情通知相关教育局;在教育厅的政务网上把这次选拔活动的通知、流程和标准进行公告;督促各县教育局,作为本期活动参训教师的主管及审核单位,根据相关选拔标准,核实信息,并在教师参训申请表上盖章签字;把入选的教师名单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等等”。对此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回应“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

  人民网发表古辰评论认为,综观整个事件,湖南省教育厅的应对或许不应该这样消极。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一心一意发展本地教育,在调查研究之后,只要是有利于教育发展的事,都应该积极接洽并给与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但是,之所以出现这个风波,却与一个公益误区直接相关:很多公益组织在开展工作时,在心态上容易产生道德优越感,甚至以此作为行动依据:我是在做好事,大家就应该无理由地配合我;你不跟我合作,就说明你道德有问题,你无聊无耻不要脸。这实际上是企图以道德绑架正常的社会运行规则,这是一种要不得的心态。公益事业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克服这个心态。公益组织做公益,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

  社会的健康运行,靠得是大家都遵守规则,公益组织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妄图逾越和践踏这个规则。做再好的事情、出发点再好,但在具体执行和具体操作中也必须按规矩来。“崔永元公益基金”作为一个社会公益组织,在具体开展工作时,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和行为规范是否了解相关政策和政府公权力的使用流程与规则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为自己的项目发文件可依法依规要求政府为自己的项目做动员可有凭据要求政府政务网为自己的项目进行公告和公示是否妥当而且,政府部门不配合自己的项目,就给予“不要脸”的道德评判是否合适自己行事不依法依规,反盛气凌人地公然辱骂对方不道德,试问这底气从何而来难道自己在做公益,就高人一等、就可以为所欲为

  目前,我国的公益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对公益的理解还基本处于“公益就是做好事”的范畴,所以容易以道德的眼光来看待公益和公益从业人员,公益从业人员也容易存在道德优越感。实际上,公益事业本质上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公益组织严格讲是一种中介组织:它站在社会爱心与受助群体中间,一边是公众捐赠,一边是受助需求。公益组织的功能是让两边对接,并在对接中做好服务。在这个对接与服务的操作层面,公益就是一项通常的社会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不存在高下优劣的道德判断,更不能以道德判断作为行为依据。

  公益事业要大发展,必然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最终形成一个运作规范的行业。社会不能以道德的眼光看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也不能以为自己比其他行业道德优越,更不能凭借道德优越感开展工作。在这一点上,很多公益组织和公益从业人员是需要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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