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本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0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1.0934%。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08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08年11月25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5,000,000,000股,并于2009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
1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25,000,000
36 个月
2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0
36 个月
3
柯希平
700,000,000
12 个月
4
上海诺达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000
12 个月
5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83,333,334
12 个月
6
北京智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10,000,000
12 个月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12 个月
8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2,500,000
12 个月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500,000
12 个月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1,666,666
12 个月
合计
5,000,000,000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2011年6月,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增加至13,521,542,34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427,321,26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增股本前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股)
转增股本增加的数量(股)
转增股本后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股)
1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25,000,000
125,000,000
750,000,000
2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0
125,000,000
750,000,000
合计
1,250,000,000
250,000,000
1,500,000,00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19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占解除限售前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0,000,000
750,000,000
6.5632%
5.5467%
2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00
750,000,000
6.5632%
5.5467%
合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13.1264%
11.0934%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4,221,081
15.49%
594,221,081
4.3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2,094,059,405
15.49%
594,059,405
4.39%
3、其他内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5、高管股份
161,676
0.00%
161,676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27,321,260
84.51%
12,927,321,260
95.61%
1、人民币普通股
10,088,661,260
74.61%
11,588,661,260
85.7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38,660,000
9.90%
1,338,660,000
9.9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3,521,542,341
100.00%
13,521,542,341
100.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