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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冠A解除合同案件 江苏高院已受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17:32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5日讯

  ST中冠A(000018)6月15日晚间公告,2012年6月4日,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公司与南京东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南京东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耀骏行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所签的合同、协议,并由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792.29万元;且由被告方承担诉讼费。

  201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起诉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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