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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博遭ST国通股东秋后追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21:54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5日讯

  公告主要内容:

  6月13日,ST国通(600444)收到股东北京高石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寄发的函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接到函后30日内采取法律行动,向山东京博追索收益,否则其将以ST国通名义提起诉讼。事件起因为,山东京博作为ST国通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2007年7月25日起对公司股票进行频繁且巨额的交易,其短线交易中所得差额收益,根据相关规定部分应依法归属公司。

  ST国通称,已将函告内容通知了山东京博,要求山东京博依法履行,并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研究处理方案。

  背景:

  截至2011年底,山东京博和北京高石分别持有ST国通700万股和76万股,是公司的第三大和第七大股东。

  2012年2月25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6号)显示,山东京博及其董事长马韵升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2007年、2008年交易ST国通股票未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虚假披露持股情况、未发收购要约等。资料显示,山东京博一度持有的ST国通股权比例达到了30.09%。

  根据《证券法》第47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分析:

  由于不清楚山东京博上述短线交易的收益情况,目前还难以判断ST国通能够因此追讨多少所得。不过,从ST国通股价走势上看,从2007年7月的每股7元多启动,到2008年2月时,最高涨至每股超过32元,加之揭露的山东京博巨额持股量,其坐庄痕迹已十分明显。

  实际上,证监会的上述行政处罚书此前已经引发了ST国通股东的维权。据悉,日前济南中院已受理了ST国通三位投资人起诉山东京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并将于6月28日开庭审理,诉请额近千万元,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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