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5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493证券简称:凤竹纺织编号:2012-020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第二、三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2年7月2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7月2日下午15:00 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如上两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6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27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凤竹工业区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5656506
传真:0595-85656941
邮编:362200
联 系 人:施金平、陈美珍
4、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 议 事 项
表决意 向
赞成
反对
弃权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签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量:
5.委托代理人签名: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日期: 2012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作为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制定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董事会制定的<分红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两个议案,并请董事会将其提交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张白、袁新文、黄建忠、齐树洁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