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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编号:临2012-0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5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7%。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敞口授信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56,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股票代码:600881编号:临2012-02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施国琴女士、高志昌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杜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事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参股设立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投资、承包、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0万元,其中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2.6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占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7.37%(上述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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