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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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1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2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1,091,74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109,174,752.8元。实施后总股本仍为1,091,747,528股。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对于个人投资者所获分配的红股和红利,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9元;对于一般法人投资者,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1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5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4、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74-3939128
传真电话:0774-3939053
公司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