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以电话方式告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反担保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曾于2012年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朗福公司”)以项目土地权属(证号:106D房地证2011字第50025号,面积为135518平方米)以及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开发贷款,贷款期限2.5年,贷款利率为年综合回报率9%;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复地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5亿元(详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内容)。
日前,由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因贷款的额度问题,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变更为由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参贷的组合贷款方式;贷款额度分别为民生银行重庆分行500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2.5亿元。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变,仍分别为1.5亿元。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