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1:2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公告编号:2012-01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5月14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2012050037),合同约定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联“)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总额3,000万元短期贷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24日)提供抵押担保。且成都华联与本公司就上述担保签订了反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2年6月21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经审核批准,同意首次向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900万元(其余贷款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提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建设路55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强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收购、销售:农副土特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珠宝玉器、普通食品、酒、医疗器械(限I类);零售:金银制品;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不含气球广告);住宿、茶座、仓储;对外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调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成都华联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9,619.46万元,负债总额为20,087.51万元,净资产为9,531.9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700.76万元,利润总额5,317.42万元,净利润3,887.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期限: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止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灭。
四、董事会意见
成都华联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将满足成都华联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利于其进一步发展。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60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5%。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