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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偿款原因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淮滨分公司由于整体搬迁重建,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原老厂资产清理处置,其中地上附着物(包括房产、构筑物、无法拆卸的设备等)作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土地使用权将向当地土地部门申请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理处置淮滨分公司老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2012年5月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收到淮滨县财政局就此次搬迁补偿金565万元人民币。具体协议尚未签订,待落实后及时公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关注搬迁进展及补偿金到位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影响

  1、鉴于新厂已建成投产,此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补偿费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在以后年度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若按上述条件,则本次搬迁取得的补偿可以弥补本次搬迁涉及的相关损失、支出及费用,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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