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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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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登记日

  ■

  ●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二0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12年5月9日经公司二0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2年5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本次分配以1,330,835,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共计派发股利93,158,512.16元。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QFII股东,按照税后金额即每股0.063元发放现金红利;对于其他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7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发放给指定托管机构保管,待各股份持有人股份得到确认后由其代为派发。

  3、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592-5898577、5898580

  3、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二0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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