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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林旭曦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77,597,55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79%)通知,林旭曦女士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1600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40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8.21%)质押给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林旭曦女士投资的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质押期限自2012年 6月21日至2013年6月21日止;如质押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偿清主债务,则:1、质权人依法享有的质权不变; 2、出质人应办妥续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2年6月25日,林旭曦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613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8%。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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