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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1:3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2-033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经营周转

  ●委托贷款期限:壹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9%;

  ●担保:股权质押(林旭曦以其持有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35)股票为借款人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向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戎”)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洪城水业与兴业银行和厦门国戎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赣业务四部委借字第20120001号)。委托贷款期限为壹年(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9%。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洪城水业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同意利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阶段性闲置资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具体理财方案和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进行选择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6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北路800号科技楼520室;

  法定代表人:许应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林旭曦、许应东分别持有厦门国戎50%股权。

  经营范围:对商业、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及售后服务;批发、零售汽车用品。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林旭曦

  林旭曦分别持有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股份”股票代码:002235)和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9.79%、50%股权。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壹年(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9%

  4、委托贷款用途: 经营周转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存在资金不能收回风险。为规避上述风险,洪城水业和林旭曦已经签订《质押合同》(编号:赣质20120620号),林旭曦以其持有的安妮股份(股票代码:002235)16,000,000股股票为借款人厦门国戎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1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是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前提下,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委托贷款可以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质押合同》;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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