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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人10名,分别是:股东高利民、高王伟、宋祖英、黄立新、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姚桂松、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吴玲芳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天津证大金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权委托田桂鸿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高雪坤、高宇分别授权委托股东高利民、宋祖英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黄卫书、葛骏敏授权委托股东吕佩芬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挪威中央银行授权委托股东吕佩芬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上述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57,111,217股,占公司总股本447,580,500股的57.4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吴婧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111,21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111,21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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