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2年6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红塔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红塔证券协商一致,自2012年6月28日起,本公司将在红塔证券开通本基金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2年6月28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红塔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红塔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红塔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红塔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
2、已开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红塔证券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红塔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红塔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红塔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红塔证券就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
(八)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一)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在红塔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红塔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红塔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电话:0871-3577930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在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
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2年6月27日起,投资者可在浦发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浦发银行协商一致,自2012年6月27日起,本公司将在浦发银行开通本基金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2年6月2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浦发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浦发银行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浦发银行网上营业厅办理。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浦发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
2、已开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浦发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浦发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浦发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浦发银行就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
(八)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一)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在浦发银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浦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浦发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spdb.com.cn
客服电话:9552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