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叶继革先生;
(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4,364,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8%。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84,364,68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特别决议批准,同意张家界月亮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2%股权以7,893.10万元转让价款转让给自然人柳牧、黎群导。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84,364,68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8000万元续贷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特别决议批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续贷申请,期限为一年。其中4000万元由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84,364,68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温天相、李伊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珠控股《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