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附加承诺“攻关” *ST海鸟、*ST博通恢复上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1:0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ST海鸟和*ST博通终于赶上了恢复上市的“末班车”。
*ST海鸟和*ST博通今日同时公告,公司于6月26日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股票将于7月3日起恢复交易。其中,*ST海鸟从恢复上市的第二个交易日7月4日起,股票简称变为“ST海鸟”;*ST博通股票将被撤销“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自7月4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博通”。
值得一提的是,在恢复上市的同时,两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增加了业绩和锁定期的附加条件。*ST海鸟的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足2700万元,东宏实业将在2012年年报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补足;如未补足,实际控制人鲍崇宪将履行补足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方面,东宏实业承诺自2012年6月25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鲍崇宪先生则承诺其持有的东宏实业51%股权自2012年6月25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保持其实际控制人地位。
再看*ST博通,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ST博通201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达到1175.30万元,经发集团将以货币资金补足差额。同时,经发集团还承诺,自*ST博通恢复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业绩和股份锁定承诺是两公司为恢复上市所附加的条件,以便赶上恢复上市的“末班车”。今年4月29日,上交所发布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根据原规则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由此可见,即便退市新政实施后,已暂停上市公司如果赶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可按照老办法恢复上市。事实上,在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急于沿用老办法恢复上市的并不仅限于上述两家公司,如此前在深交所恢复上市的*ST金果(现已更名为湖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