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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2:37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公告编号:2012-01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独立董事何云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杨有陆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马军因出差委托董事常文玖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勇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2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项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2012年6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审计委员会对此项投资进行了事前核查,认为:1、此项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2、公司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有效的执行为保障。3、充分关注公司正常运营中的风险因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适时考虑投资进度与公司业绩和资金情况。

  董事马军先生认为:同意公司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公司的财力储备不足,可先考虑租赁临时办公场地,待公司业绩提高、时机成熟后再择机进行投资建设,不同意该项投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延续型生产设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市场、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投资1,440万元,购置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以外的延续型生产设备。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2年6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马军先生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利润分配比例太低,提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不同意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比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2012年6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马军先生认为:《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中利润分配计划修订为:“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利润分配比例太低,提议“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不同意章程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比例。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刊载于2012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会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为回报股东,现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进行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充分关注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采用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等方式或多种分配政策相结合的方式。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应每年度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及年度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2、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1)当年母公司经营亏损。

  (2)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5元。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6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1亿人民币。

  3、在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适当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达到或者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条件下,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部分,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股利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论证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股东分红规划,并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公司董事会制定或审阅的每期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公告编号:2012-01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维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是基于新疆油田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做强核心技术服务产业。此项目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监事陶建宇和佟国章认为:同意公司的发展方向,但从目前公司财务状况来看,资金很不富余,未来的市场还存在不确定性。可先考虑租赁临时办公场地,待公司业绩提高、时机成熟后再行考虑投资建设。不同意该项投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公告编号:2012-01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设施。

  2、项目实施单位: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目标:建造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设施。

  4、项目建设期:2012年7月——2014年7月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

  1、项目内容

  经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将原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16号迁至新疆克拉玛依市光明东路17号,并于2011年12月17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程序。公司计划将研究所、机关及下属事业部搬迁至克拉玛依市属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为此,公司拟在克拉玛依市城南商务区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设施,拟建项目计划建筑面积18,000㎡左右,预计需要建筑用地2,000㎡左右。

  为此,公司拟竞拍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项下宗地,位于克拉玛依市迎宾路以东、规划城南商务区KG2011-53号(规划区域),出让方式为挂牌出售,拟出让价格为600万, 面积为15440㎡, 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40年。

  参照克拉玛依目前土地市场及建筑成本价格并考虑未来几年成本上升因素,预计土地申购价格约为600万元;建筑成本在2000元/平米, 按照上述建设规模(18000㎡)完成主体建筑投资需要3600万元,建筑物内外装饰需要投资1650万元,设施配套完善需要投资150万元,预计投资需要6000万元。

  2、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分二年期实施。

  (2)时间计划:2012年9月之前完成规划、设计阶段;2013年9月前完成施工阶段;2014年7月前完成装饰装修及设施配套。整个工程完工预计需要二年。

  三、对2012年度的业绩影响

  本项目在2012年度陆续实施后,对公司近二年的经营业绩会有部分影响,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降。

  四、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投资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1、此项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2、公司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有效的执行为保障。3、充分关注公司正常运营中的风险因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适时考虑投资进度与公司业绩和资金情况。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利用自有资金投资6,000万元在克拉玛依市建设研发中心及配套办公设施。我们认为:1、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拓展和技术服务能力,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公司及全体股东应充分关注该项目建设对公司正常运营引致的风险因素;3、鉴于该项目建设属于公司非直接生产性支出,敬请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关注公司编制的《项目可研》中揭示的“风险因素”,就该议案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审慎行使表决权。

  经过审慎研究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公告编号:2012-01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12年7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2日--2012年7月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15:00至2012年7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一楼活动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9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

  2.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二、议案三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7月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2年7月11日18: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207

  准油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207 。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全部议案

  全部议案内容

  100元

  议案一

  《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

  1元

  议案二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元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

  3元

  (4) 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 股

  2 股

  3 股

  (5)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15:00至2012年7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沙克洪、符蓉

  电话:0991-3858446、0994-3830619

  传真:0994-3830616

  邮编:831511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批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具体批示的,委托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表决内容: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

  二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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