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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6:37 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74证券简称:榕基软件公告编号:2012-03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6日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2,491.44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740万股的60.2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2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91.4404万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91.4404万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连莲女士、苗丁先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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