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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商集团")发行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或"协会")(中市协注[2012]CP112号)注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2.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共计肆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 天。

  3.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 本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 本公告仅对发行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本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本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欲了解本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华商集团/发行人:指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 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4. 募集说明书:指《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5. 本期发行:指发行人本期发行人民币肆亿元短期融资券之行为

  6. 主承销商:指北京银行

  7. 簿记管理人:指北京银行

  8.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团

  9. 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0.托管机构: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

  11.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2.投资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13.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融资券名称: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 发行人: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2]CP112 号

  4. 注册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

  5.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

  6. 待偿还余额:截至本公告签署之日,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为零

  7. 融资券期限:365 天

  8. 计息年度天数:365 天

  9. 融资券面值:100 元

  10.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即100 元/佰元面值

  11.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12.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发行方式:由本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4.发行日期:2012 年【7】月【4】日

  15.缴款日期:2012 年【7】月【5】日

  16.起息日期:2012 年【7】月【5】日

  17.债权债务登记日:2012 年【7】月【5】日

  18.兑付日期:2013 年【7】月【5】日

  19.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0.兑付办法:本期融资券到期日之前第5 个工作日内,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1.资信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融资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1",主体信用评级为"AA-"

  22.担保情况:无担保

  23.融资券形式:采用记账方式,由上海清算所统一托管

  24.本期融资券的托管人:上海清算所

  四、本期发行安排

  1. 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融资券。

  (2)除主承销商外的其它单个承销团成员最大申购金额为本期融资券的发行金额,最小申购金额为1000 万,且须为1000 万的整数倍。

  (3)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一份《申购要约》。

  (4)2012年【6】月【27】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布:《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及相关材料。

  (5)2012 年【7】月【4】日簿记建档,时间为9:00-11:00,接受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数量。

  (6)2012 年【7】月【4】日15:00 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本期融资券的《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2. 分销安排

  (1)分销期:2012 年【7】月【4】日起至2012 年【7】月【5】日。

  (2)分销方式:承销商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将所承销的本期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本期短期融资券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

  (3)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4)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3. 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2 年【7】月【5】日11:00 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融资券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银行

  开户行:北京银行

  账号:2160011

  支付系统行号:313100000013

  (2)2012 年【7】月【5】日15:00 之前,发行人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签订的《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3)2012 年【7】月【5】日为本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

  (4)2012年【7】月【6】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本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期限等情况。

  (5)根据《承销协议》相关约定,主承销商直接从发行人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手续费,并根据《承销团协议》相关约定,向承销团其他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4. 登记托管安排

  (1)本期融资券以实名记帐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2)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3)认购本期融资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 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 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 类持有人账户。

  5. 上市流通安排

  2012 年【7】月【6】日,本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为本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名称: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八层

  电话:029-63399613

  传真:029-63399617

  联系人:秦蓉

  2. 主承销商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电话:010-66225592、010-66225591

  传真:010-66225594

  联系人:王小芳、瓮宇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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