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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7,2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占公司A股股本的30.57%。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2,275,1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354,100,000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2,354,10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量为1,482,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

  夏佐全、杨龙忠、毛德和、王念强、百家丽亚太有限公司、刘卫平、古伟妮、贾言秀、李柯、吴经胜、李维、李永光、张翼、方芳、刘焕明、肖平良、孙一藻、严岳清、伦绪锋、朱爱云、鲁国芝、刘伟华、王海全、渠冰、万秋阳、谢琼、夏治冰、邓国锐、陈刚、张金涛、李竺杭、肖峰、何龙、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渐进”)、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严格履行承诺

  2、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

  同上

  与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

  严格履行承诺

  3、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同上

  无

  无

  4、后续追加承诺

  同上

  无

  无

  5、法定承诺或其他承诺

  同上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严格履行承诺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7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7,2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 %,占公司A股股本的30.5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7人,其中3名为法人股东,其他34名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夏佐全

  124,977,060

  124,977,060

  注1、注3

  2

  杨龙忠

  78,725,740

  78,725,740

  注1

  3

  毛德和

  27,582,300

  27,582,300

  注1

  4

  王念强

  21,649,740

  21,649,740

  注1

  5

  百家丽亚太有限公司

  17,426,040

  17,426,040

  6

  刘卫平

  16,055,380

  16,055,380

  7

  古伟妮

  12,114,400

  12,114,400

  8

  贾言秀

  12,114,400

  12,114,400

  9

  李柯

  11,884,500

  11,884,500

  10

  吴经胜

  6,110,880

  6,110,880

  注1

  11

  汪为玉

  5,565,000

  5,565,000

  注4

  12

  李维

  11,280,680

  11,280,680

  13

  李永光

  10,824,680

  10,824,680

  14

  张翼

  10,824,680

  10,824,680

  15

  方芳

  10,824,680

  10,824,680

  16

  刘焕明

  4,412,340

  4,412,340

  注1

  17

  杜红

  6,412,340

  6,412,340

  注4

  18

  肖平良

  10,824,680

  10,824,680

  19

  孙一藻

  10,824,680

  10,824,680

  20

  严岳清

  7,577,200

  7,577,200

  21

  伦绪锋

  6,800,670

  6,800,670

  22

  朱爱云

  6,800,670

  6,800,670

  23

  鲁国芝

  5,412,340

  5,412,340

  24

  刘伟华

  3,380,100

  3,380,100

  25

  王海全

  3,380,100

  3,380,100

  26

  渠冰

  3,380,100

  3,380,100

  27

  万秋阳

  3,380,100

  3,380,100

  28

  谢琼

  3,380,100

  3,380,100

  29

  夏治冰

  3,380,100

  3,380,100

  注2

  30

  邓国锐

  2,776,660

  2,776,660

  31

  陈刚

  2,776,660

  2,776,660

  32

  张金涛

  2,776,660

  2,776,660

  注1

  33

  李竺杭

  2,776,660

  2,776,660

  34

  肖峰

  2,776,660

  2,776,660

  35

  何龙

  2,776,660

  2,776,660

  注1

  36

  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02,400

  1,702,400

  37

  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702,400

  1,532,160

  合计

  477,370,440

  477,200,200

  注1: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先生、杨龙忠先生、毛德和先生、王念强先生、吴经胜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何龙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

  注2:原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夏治冰先生已于2011年8月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注3:现任本公司董事的夏佐全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24,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注4:股东汪为玉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2年3月21日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所持公司限售股份中协议分割所得。股东杜红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12年3月21日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焕明先生所持公司限售股份中协议分割所得。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瑞银证券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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