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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3、召开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会期半天;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87,578,9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0,150万股的62.2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关于制定<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代表股份187,578,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并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人,代表股份187,578,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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