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38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定期债务。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发行10年期和15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并要求本公司在收到该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关于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发行情况,本公司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