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2: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星铁塔”)自2010年2月10日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公司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监管事项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日期
监管类别
实施对象
主要内容
一
2010年5月1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0]第28号)
齐星铁塔
2010年5月7日公司监事王健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要求公司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人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如有):
2、对监事王健处罚金1000元,其配偶于2010年5月7日买入的公司股票在之后的6个月内不得卖出,6个月后卖出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卖出时要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书面申请。
3、2010年7月19日,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公司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窗口期及应履行的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坚决杜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