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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2:0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证券代码:600500编号:临2012-02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9日上午在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793,487,1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96%,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潘正义董事长主持,会议经记名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关于圣奥股权收购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28.2亿元人民币,分别收购OXYGEN PARTNERS公司所持有的香港凯雷圣奥工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后者持有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及王农跃等8名自然人所持有的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976%的股权。本次收购全部完成后,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60.976%的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股权交割。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公司,受让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的上述股权。

  同意票代表股数793,487,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齐、田伟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召集会议的行为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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