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放弃集团资产优先购买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MSN财经](http://stimgcn1.s-msn.com/portal/health/content_v2/buffer.jpg)
□本报记者 李若馨
控股股东前身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的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45%股权,深圳能源(000027)则选择了放弃优先购买权。
洪湾公司拥有并运营两台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截至2011年8月31日,洪湾公司的净资产审定数为6.92亿元,账面值为6.69亿元。经评估,洪湾公司的净资产为8.12亿元,较审计值6.92亿元评估增17.33%。相对应的,深能集团所持的洪湾公司4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65亿元,挂牌价格亦确定为3.65亿元。目前,深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洪湾公司61.54%和38.46%的股权。
根据深圳能源2007年整体上市时的安排,深圳能源对深能集团持有的剩余电力股权资产拥有优先购买权。但上市公司此次选择放弃似乎另有深意。公司称,洪湾公司可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引进具有燃料控制权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保证其获得稳定、优质、高性价比的燃料供应,解决其燃料供应问题,并为后续扩建项目提供有利条件,为深圳能源将来收购一个更优质的电力股权奠定良好基础。此次转让完成后,深能集团和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仍合计持有洪湾公司55%股权,深圳能源仍拥有洪湾公司5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据披露,深能集团要求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发展的经营业绩,具备较强的持续投资实力;可为洪湾公司提供稳定、充足的天然气原料供应;且此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接受委托或信托方式申请受让;另外,意向受让方还需承诺,摘牌收购洪湾公司45%股权后,深圳能源将来收购洪湾公司其余55%股权时,受让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