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尊敬的海通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日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8号),获准设立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即“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目前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并将于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正式开业。

  根据监管部门批复要求,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我司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项变更仅涉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法人主体形式上的变更,并不涉及与投资者相关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更。

  为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特此提醒投资者,我司管理的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包括海通金中金、海通季季红、海通稳健成长、海通新兴成长、海通海蓝内需价值优选、海通海蓝消费精选、海通海蓝宝益、海通海蓝量化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海蓝宝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正在发行推广期,尚未成立。海通海量阿尔法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已获批尚未成立。

  同时,我司依照有关规定及前述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安排了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具体详情敬请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sec.com,或致电95553、4008888001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