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1:2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2-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胡柏剡、王正江)因在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进行了回避表决;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因在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新昌县和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2-02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胡柏剡、王正江)进行了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进行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关联人
预计年均交易金额(万元)
去年总金额(万元)
采购蒸汽
蒸汽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6000
5069
销售产品
产品
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00
720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环保能源"):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言中,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主要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蒸汽供应,垃圾发电和供热技术咨询,电器设备安装(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春晖环保能源经审计的资产合计26,294.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015.74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446.3万元,净利润4,069.6万元。
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新旅程"):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铁平,法定住所为大连保税区泰华大厦736,主要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大连新旅程经审计的资产合计3,127.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54.98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897.24万元,净利润202.4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胡柏剡、王正江在春晖环保能源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新旅程)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春晖环保能源和大连新旅程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与春晖环保能源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年均交易额约为6000万元;
预计与大连新旅程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年均交易额约为7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与春晖环保能源签订2012-2014年度供用汽协议,用汽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蒸汽价格根据每月总量大小分为五档,每月用量在1万吨以下参照上虞市物价局分档价格结算,用量在1万吨以上按用量进行浮动优惠。双方按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月底前一天,次月10日前付50%款,次月25日前结算清上月汽费。
公司与大连新旅程签订2012-2014年度购销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维生素类产品及其他医药中间体销售;交易价格:依照平等、等价有偿、公允的定价原则以当时产品所销往市场的公允价格达成购销交易,交易结算方式为双方在每笔交易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具体产品名称、价格及支付方式。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蒸汽,通过春晖环保能源集中采购,能减少采购环节和提高使用效率;大连新旅程在东南亚、南亚地区有良好的客户资源,通过大连新旅程销售部分产品将有效扩大产品知名度,增加客户积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2-2014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