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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3: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张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9,392,4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20%)于2010年12月21日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13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张杰先生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2010年12月23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0-067)。

  2012年7月2日公司接张杰先生通知,因合同事项已履行完毕,张杰先生原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票1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已于2012年7月2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12年7月2日解除上述质押后,张杰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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