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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3: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6,005,5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22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7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

  08*****682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

  08*****411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8*****397

  石狮市新湖丰泰贸易有限公司

  5

  08*****509

  石狮市鸿发电脑绣花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咨询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咨询电话:0591-88089227

  传真电话:0591-88089227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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