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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所属水电企业资产(股权)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3: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属水电企业资产(股权)的议案》,同意以10.70亿元的价格向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转让公司所属5家水电企业资产(股权)(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和相关决议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1日、11月15日、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2011-045、2011-046、2011-049)。2011年12月14日,公司与新能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总价10.70亿元的价格向新能源公司转让公司所属5家水电企业资产(股权),并于12月15日收到新能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资产(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8,850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的55%。(协议签订及第一笔转让款支付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1-053)。2011年12月23日,公司与新能源公司签署了交接确认书,向新能源公司移交公司所属5家水电企业资产(股权)的实际控制权、管理权及相关资料文件(交接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1-054)。2011年12月29日,公司按照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配合新能源公司完成了5家水电企业相关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备案等工作(权属变更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1-055)。

  根据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 新能源公司需于2012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201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新能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48,150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的45%。截止目前,新能源公司收购水电资产(股权)的付款义务已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公司已收到资产(股权)转让全部价款总计10.7亿元。

  二、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联网业务入账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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