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欲向新疆扩张 二股东投弃权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1:3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覃秘 ○编辑 祝建华
对于湖北能源赴新疆拓展的计划,公司两大主要股东之间似乎出现了分歧。公司今天披露,董事会在审议间接控股子公司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楚星能源”)拟在农五师89团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时,来自公司二股东长江电力的两位董事投了弃权票。
根据公告,此次投资为楚星能源在农五师89团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一期工程,项目规模为2×150MW超高压、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电力市场面向新疆主网,供热市场为新建五星市及其工业园区。拟投资额为18.15亿元,由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楚星能源增资解决。项目计划于2012年7月开始“五通一平”施工,2013年主体工程开工,2014年年底实现双机投产。
公告称,新疆能源资源丰富,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助于公司获取煤炭资源,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发展空间,扩大装机规模,实现跨区发展战略。另外,项目投产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查询公开信息可知,楚星能源系由湖北能源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联手成立的合资公司,目前已完成名称预核准,尚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根据约定双方将分别持有70%和30%股份,并将在未来承担一个巨大的投资规划,包括2×150MW+2×350MW+2×1000MW的热电联产规划,容量为450MW的风电场规划,以及规模待定的煤炭项目。
然而,对于这一宏伟的计划,公司第二大股东似乎很谨慎。据公告,在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该投资项目时,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张定明和白勇两名董事认为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对议案投了弃权票。根据公开信息,张定明和白勇是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江电力的代表,张定明现任长江电力副总经理,白勇任长江电力财务总监。
公告没有对两名投弃权票董事的弃权理由做进一步说明,仅在项目风险说明中提到,由于热电联产项目执行“以热定电”政策,供热量的大小不仅影响机组本身的运行效率,也影响机组的发电,如果投产后供热量达不到预期,将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另外,项目的销售热价由物价部门批准,如销售热价不合理也将会降低项目收益。
一位电力行业研究员在认真分析该公告后告诉记者,尽管公告披露了项目预计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74%,但由于没有具体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界很难作出独立的判断;另外,公告预计农五师2015年、2020年全网需电量分别为8.9亿kwh、15.7亿kwh,采暖及工业用量分别为429吨/小时、844吨/小时,但2×150MW热电联产机组一年的发电量就是15亿kwh,2014年底投产时产能利用率就将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