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1:3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编号:临2012-025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截止于2012年7月2日,公司9名董事,参与表决9名,共计9张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继续为子公司华纺银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威尔仕白鹭湖大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华纺银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7月4日上交所网站公司临2012-026号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12年7月13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参会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56617
3、联 系 人:陈宝军丁泽涛
4、联系电话:0543-3288507/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4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委托单位(公章):
授权日期:二零一二年 月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编号:临2012-026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纺银华);
● 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638万元,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6,005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5,028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华纺银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保证顺利续贷,本公司于2012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继续为子公司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5,638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具体每笔借款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等内容以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本次担保生效之日起,原签订之51100120100010621号《保证合同》即行终止,51010120100000911号《借款合同》项下的未到期借款业务自动转入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目前,本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度为45,028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华纺银华系本公司控股99.32%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空路369号;法定代表人:涂敦超;注册资本为14,715万元;经营范围:棉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棉纱、棉布、高档大小提花装饰面料、服装面料等;截止2011年底,资产总额23,954万元,负债总额20,232万元,贷款总额16,013万元,净资产额3,722万元,净利润276万元;截止2012年5月31日,资产总额24,333万元,负债总额20,596万元,贷款总额15,947万元,净资产额3,733万元,实现利润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为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具体每笔借款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等内容以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本次担保生效之日起,原签订之51100120100010621号《保证合同》即行终止,51010120100000911号《借款合同》项下的未到期借款业务自动转入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该担保意见系2012年7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做出的,旨在确保华纺银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保证子公司顺利续贷。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度为45,028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华纺银华2011年度及2012年5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4日